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
“飞来峰”原是地质学名词,意为外来岩块。例如杭州灵隐寺前就有一座“飞来峰”,山体由石灰岩构成,看上去就好像是从远处直接飞来的一座山峰。习近平总书记借助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这个形象比喻,强调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和政治制度,不是外来移植的,而是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政治制度具有独特性、多样性的特点,是不可能千篇一律的,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的发展演变具有内生性的特征,这就意味着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不是从他国“飞来”的,而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党的十八大之前,一些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不足,“历史终结论”“社会主义失败论”等甚嚣尘上。习近平总书记批评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另一种观点是“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
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把别的国家的政治制度“搬过来”、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的想法,就是一种“飞来峰”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只看到了事物发展的外因条件,但不清楚内因的决定性作用,其症结是对本国的历史文化、政治制度不自信,总觉得“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实际上,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必须坚定制度自信、保持战略定力,摒弃“飞来峰”的思维方式。中国式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基于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体现人民意愿,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完善。一方面,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对丰富多彩的世界,要秉持兼容并蓄的态度,在独立自主的立场上把他人的好东西加以消化吸收,化成我们自己的好东西。但另一方面,学习借鉴并不等于“全盘西化”,必须警惕和防范西方所谓“宪政民主”、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等错误思潮的侵蚀影响,决不能囫囵吞枣、邯郸学步,否则就会行不通,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盲目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会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甚至会葬送国家的前途命运。
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我们没有必要照搬西方式的政治制度“飞来峰”,也不可能搬来“飞来峰”式的外来政治制度。必须坚持反对“飞来峰”式的思维方式,坚持好、巩固好、完善好、发展好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增加和扩大和记娱乐怎么样的优势和特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