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审查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召开联合审查预备会。联合审查组到达申请单位后,许可审查专家组长、资格审查组长应当组织召开联合审查预备会,明确各自分工,细化审查实施计划。
(二)召开联合审查首次会议。许可审查组织部门和资格审查组长联合组织召开首次会议,向申请单位说明联合审查的目的和范围、程序和计划,并做出保密承诺。
(三)开展联合审查工作。联合审查组的许可审查专家和资格审查员,分别依据各自标准,按审查实施计划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评定。
(四)召开每日情况沟通会。每个审查工作日结束后,许可审查专家组长、资格审查组长应当召开联合审查工作沟通会,互通情况。重大事项应及时沟通。
(五)召开联合审查末次会议。许可审查组织部门和资格审查组长联合组织召开末次会议,通报审查结果,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