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南编号:按照发布的项目指南填写。
2.密级:由承研(申报)单位按有关保密规定填写。
3.项目名称:建议书应按照项目指南及其他相关要求,体现项目主要内容和关键技术的特点,简洁、明了,其他报告文本与国防科工局批复一致。
4. 项目类别:建议书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确定属于指南中的何种类别,如:a.运载技术、b.卫星平台与总体技术、c.有效载荷技术、d.其他。其他报告文本与国防科工局批复一致。
5.主管单位:项目承研(申报)单位归属的部门、单位,如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
6.研究周期:建议书中为计划起止时限,调整申请报告中调整后研究周期为建议调整的计划起止时限,其他报告文本研究周期与国防科工局批复一致,起始日期以批复日期为准。如2011年7月-2012年12月。
7.承研(申报)单位填写其工商注册全称并加盖公章(如有简称或院所厂号可在全称后加“( )”注明),若为多家单位共同承研,填写牵头单位。联合承研项目的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
8.各级标题字体字号为“仿宋小3号”,其中一级标题加黑,标题下正文字体字号要求为“仿宋小3号”,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9.文本中首次涉及到外文缩写要注明全称。
10.填写要求语言简练,内容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