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书封面未加盖公章
二、未正确标注密级
应根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涉密程度,按规定确定密级,并标注于申请书封面右上角。
三、单位名称填写单位简称
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四、单位其他名称处填写了军工代号以外的其他名称
应填写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军工代号的规范名称。无代号或已经撤销代号的单位填写“无”。
五、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场所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
应填写许可专业(产品)的科研生产场所地址。有多处场所的,应逐一填写。
六、经济性质填写错误
应填写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和单位类型,如:国有独资/企业法人,国有独资/事业法人,国有控股/企业法人,非公有制/企业法人等。
七、联系电话填写不完整或不标准
应填写联系人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号码按区号、总机号、分机号的顺序填写。
八、已获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项目填写不准确
填写本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证书上注明的军品科研/生产专业。
九、申请延续和增加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专业(产品)填报错误
应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2015年版)中所列的专业(产品)进行填写。
十、申请书附件材料不完整
延续申请书的附件材料应包括以下几项: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安全生产达标文件;
(4)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包括:土地使用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场所的租赁合同;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提供近五年内承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证明材料(每项申请专业(产品)应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如合同和任务研制协议书过多,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封面和签字页或列清单);提供主要用户或军事代表对产品质量或和记娱乐app官网登录的售后服务评价意见;非国有独资企业提供公司章程,并说明各出资方的经济性质;
(6)消防达标证明文件;
(7)环保验收或达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