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单位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存在缺项;
2.缺少项目单位科研、生产和试验等与项目本身的说明。
二、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不符合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2.建设内容及规模前后不一致;
3.建筑面积测算计算方法不统一。
三、建设的必要性
1.在行业布局方面论述有对军工集团能力布局情况分析相对较多,缺乏对民口配套企业能力水平论述;
2.没有对现有条件、存在问题与承担任务做衔接;
3.研制保障条件项目申报内容与型号任务要求不紧密。
四、建设方案
1.不按照产品种类、专业类别、工艺流程、技术问题对工艺设备和设施进行分类;
2.缺少关键设备单项论证报告。
五、建设地点及自然条件
1.缺少拟建地点的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及地形等相关信息;
2.项目涉及燃烧、爆炸危险性等建设内容,缺少厂(场)址的外部安全距离条件说明,及相关保密要求。
六、环境保护要求及对策
缺少主要污染物及控制措施等说明。
七、职业安全等要求及对策
缺少职业安全、职业卫生、火工安全、消防、防振、抗震、防空和文物保护等的要求及对策。
八、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等
缺少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和培训等情况。
九、项目进度安排
缺少初步分析及项目的进度安排。
十、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缺少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的说明。
十一、投资风险与效果分析
缺少项目在政治、经济、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分析及对措施。
十二、主要结论及需说明问题
对已提前实施申请事后补偿的建设内容,应说明已实施情况、相关备案情况、招投标等手续办理情况。
十三、附件
1.投资估算表的核对;
2.注意新增(改造)主要工艺设备表与申报材料正文一致;
3.投资建设项目汇总表的核对;
4.缺少单项论证报告,规划批复或核准文件、选址报告、提前实施项目备案等相关材料。